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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7月2日印发


上一条信息: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下一条信息: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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